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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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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心理咨询工作安排

时间:2021-03-04 作者: 点击数:

  为了帮助全校师生及家长面对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扰,促进同学们健康成长,快乐学习生活。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素质健康教育中以清新的姿态、满腔的热情投入工作,心理咨询室为全校师生开放。具体信息如下:

一、咨询对象

北京邮电大学全体师生

二、咨询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50-11:25,14:40-17:20,18:30-20:05(根据需求可增加时段)。

三、咨询地点

西土城校区:学生发展中心一层104室、105室、106室、107室

沙河校区:综合办公楼305室、306室、307室

四、咨询方式

咨询采用线上咨询和线下咨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生前往咨询室咨询,请自行佩戴口罩。专职咨询师提供常规线下咨询。

线上咨询,咨询师通过瞩目视频软件(下载该软件请百度搜索“瞩目”)开展,学生可以借用中心咨询室,自带设备。

五、咨询内容

只提供涉及来访者学习、适应、生活、情绪、情感、人际关系、自我成长等相关问题的心理咨询服务,不提供包括精神鉴定、诊断、处方类精神药物、资格证明、重度精神障碍的长程心理治疗等服务内容。

六、预约流程

1、电话预约

需要咨询的师生请在每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拨打心理中心电话。西土城校区请拨打:010-62281882,沙河校区请拨打:010-66605525。

2、同时添加心理中心网络心理咨询预约工作QQ号

西土城校区请添加QQ:647576406(昵称:阳光邮子-西土城校区)。

沙河校区请添加QQ:1508379881(昵称:阳光邮子-沙河校区)。

加好友时请一定要备注“预约心理咨询”。加QQ好友后,请提供本人的学院、姓名、学号(工作证号)。经验证为本校师生后,会有工作人员与您沟通具体的咨询安排和视频咨询相关操作。工作人员会请相关师生阅读“知情同意书”电子版,无异议后,用纸张手写“本人已阅读知情同意书全部内容,无异议”,并签名,同时拍本人学生证或校园卡等有效证件,和签字的纸张一起拍照后传给工作人员。并填写“心理咨询初次接待登记表”电子版传给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可进行具体时间段的咨询预约。视频咨询结束后,如需续约,请联系中心工作QQ号。

七、咨询设置

1、需要续约咨询的,每人每周一次,每次视频咨询45分钟。

2、网络心理咨询预约工作QQ号,均由专门工作人员运作与维护,并严格遵循心理咨询相关伦理。

3、如需取消咨询,请提前1天联系中心工作QQ号请假。

4、咨询期间未经咨询师允许,学生不可以录音或录像。

5、未尽事宜,可详询咨询预约电话或中心工作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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