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硕士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复试名单将于3月24日晚在电子工程学院网站上公布(http://see.bupt.edu.cn/school/career/index.php),请考生自行查询。为了使今年的复试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现将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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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复试考生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于体检)和考试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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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复试费后下载打印《2014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在参加综合面试时交到拟复试的复试小组,否则不予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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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1份:用A4纸,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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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具有定向单位的定向生、北邮应届本科生外,请考生自己准备一个信封(22×11cm),用于发调档函。在信封的收件人地址处填写考生本人通信地址和姓名;在寄信人地址处填写:北京邮电大学263信箱研招办,邮政编码:100876。在信封的舌头外侧填写考生编号、姓名、拟录取导师姓名、档案在学校要填写学号。调档函将在2014年5月份寄出,请考生收到后速到档案所在地或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否则将影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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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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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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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且盖有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成绩单2份,原件(盖红章的)用于资格审查,复印件交给复试小组用于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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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
成绩单2份,原件(盖红章的)用于资格审查,复印件交给复试小组用于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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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所提供的复试材料不予退还,敬请配合。
二、复试基本程序:
1.报到及资格审核:3月21日~4月11日务必登陆http://yjzs.grs.bupt.cn/jf/login.aspx,进行网上支付复试费,缴费成功后,打印《2014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综合面试时交到拟复试的复试小组,否则不予复试。3月28日(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电子工程学院教务科(教4-339)报到及资格审核。
2.网上心理测量
测量时间: 2014年3月21日—4月11日;一次性完成测量,过期不再补测。
测量步骤:请同学们真实作答,安排好四十分钟左右时间,上网自助注册,后登录系统,在线完成测量。(注意:即使是本校学生参加复试者,也请重新自助注册,不能直接以原学号登录)。步骤过程如下:
第一步:网站注册 登陆北京邮电大学心理健康在线网站(http://psychology.byr.edu.cn/),在网站首页左上部“系统登陆”栏目中点击“注册”,请遵照系统要求填写,注意如下:
① 学号、密码自己设定,并请记住。(自设学号仅为本次测量登陆所用用户名及密码,并非你在校的真实学号)
② “院系”请按下拉菜单按你所报考学院选择:“研究生复试_____学院”(注意一定选择带“研究生复试”的所在学院,否则测量无效)。
③ “年级”选择“2014”。
④ 其它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请一定如实填写(尤其出生日期真实选择否则无法进行测量),完成注册。
第二步:进入系统 注册完成后,按照系统提示,返回首页,在“系统登陆”选择“学生/教师”的身份,以刚才注册使用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
第三步:完成测量 进入系统在页面左侧依次点击 → 心理测评中心 →心理普查→ 进行测量(看清系统提示,点击“开始”逐个选择回答完成)。
3. 体检
①时间:3月31日、4月4日、11日上午7:30~ 10:00
②地点:校医院
③要求:需空腹
4.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政治面试、资格审核: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资格审查请于3月28日(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报到时到教4楼3层西头学院宣传栏查看《电子工程学院2014年复试安排》。
三、复试笔试科目
“电子电路基础”、“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通信原理”、“电磁场理论”、“信号与系统”五选四。具体详见《电子院2014年复试笔试科目》
四、复试中入学总成绩的算法
经学院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为如下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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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含英语笔试10%、综合面试(含口语)70%、专业课笔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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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初试权重(5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50%)。
其中:初试权重+复试权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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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缴纳学费,享有一定数额的国家助学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具体请于5月初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实施方案》。
2、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按协议缴纳学费,但不享有国家助学金、医疗保险等待遇,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实施方案》。
六、监督举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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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疑问的联系电话:0106228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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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考生投诉的电话:0106228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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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28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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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2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