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学前准备材料(务必)
(1)贷款学生学生证内页复印件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贷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生本人在复印件右下角签名;
(3)贷款学生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4)贷款学生父亲身份证复印件;
(5)贷款学生父亲户口卡复印件;
(6)贷款学生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7)贷款学生母亲户口卡复印件;
(8)贷款学生签署个人授权中国银行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的授权书(两种授权书均须签写,一式一份,模板见附件2、3);
(9)贷款学生父亲母亲分别签署个人授权中国银行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的授权书(两种授权书均须签写,父亲母亲各一式一份,模板见附件2、3);
(10)截止2019年11月1日未满18周岁的学生需提供双份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并由父母亲自签写《贷款申请父母同意书》(模板见附件4)。
(11)本人书面申请书一份,内容至少含本人家庭人员组成情况,家庭住址,贫困情况,申请原因,本人学习情况等信息,不少于300字,需要本人签字。
2.注意事项
(1)所有证明材料传真件无效。
(2)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3)户口卡、身份证复印件应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4)如身份证号码与户口卡不符(15位变18位除外)需由户籍管理机关开具证明(必须有照片且在照片贴合处加盖公章)。
(5)因各种原因无法出具父母相关证明材料的,应由当地民政部门或户籍管理部门(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如父母离异需由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死亡需由户籍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6)个人征信授权书用于中国银行查询贷款学生家庭财产情况及家庭收入真实性及准确性,请务必本人签名,落款日期暂空。
(7)所有材料及签名均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否则无效。
(8)凡有不良信用记录、已婚、已有工作单位、国家代培、身份证号码在公安联网核查系统核查与本人号码不符,身份证号码非15或18位等情况不予批准申请助学贷款。
(9)父母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要提供父母的结婚证;户口本上无法直接看出父母与孩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父母如有未结清贷款的(即有偿还学费能力的)不予批准贷款。
(10)如审批材料不齐全则无法放贷。
经办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人员:
(010)5160 3806
学校资助中心(学生资助服务大厅):
学生发展中心110
电话62282757、62282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