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贷款
初次贷款学生咨询生源地当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申请。
2.入学受理
贷款学生入学后向学校(学生处资助中心)提交《受理证明》。
3.信息录入
学校(学生处资助中心)登录生源地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贷款学生将《受理证明》下方虚线部分剪下带走(该部分提示借款学生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初始登录密码、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初始登录密码和初始支付密码)。
4.资金发放
开发银行分行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助学贷款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回执上的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借款学生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中,可用于借款学生支付生活费。
5.续贷声明
每年暑期离校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要求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情况,提交续贷申请。若贷款学生有升学、休学、转学、退学、出国等学籍异动情况,需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合同变更。
6.毕业确认
高校组织借款学生办理毕业确认手续:①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②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7.还款计划
贷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贷款人应在每年 12 月 15 日前将应偿还的利息存入指定账户。自借款学生毕业(结业)后第三年当年起,按照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偿还本息。也可咨询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办理提前还款。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https://sls.cdb.com.cn/
国家开发银行咨询电话:95593
学校资助中心(学生资助服务大厅):
学生发展中心110
电话62282757、62282678
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提醒贷款银行,向信息账户汇款时请一定在备注中填写贷款学生姓名和汇款用途。